第一类是散落在全国各地的本地微型租车公司,车辆在几台到几十台之间,基本全是私营微小企业,影响力很小;
第二类是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型租车公司,车辆数少则几十台,最大则达千台,主要存在于几个重点一线、二线城市,这类租车公司中,国营老企业多于民营企业,大多凭借背景关系来做企事业单位的长租业务;
第三类是外资公司,车辆在数百台到一千多台左右,集中于几个一线大城市,但因为经营机制等问题这类公司在国内市场竞争力较弱,主要业务是为与其关系密切的跨国公司做长租;
第四类是新型民营全国连锁租车公司,车辆数在几百台到上万台,连锁店分布的城市在3个到70个不等,主要从事业务以针对个人消费者的短租为主。